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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从“嵌入”到“融合”: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5日 来源:温州日报

  陈纯碧

  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和部署的一项重要制度。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下派为乡村的振兴注入了新鲜血液,成为贯彻落实“三农”政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支新生力量。但不能忽视的是,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嵌入”的制度变迁,是以“强制性的嵌”入来激发“人”这个关键因素。因此,农村工作指导员要融入乡村并提升村级的治理效能,必然要经历从“嵌入”到“融合”的发展过程。

  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县域实践

  平阳县作为浙江省山区二十六县之一,二十年来始终紧紧围绕人才输送、组织保障、宣传引导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地落实落细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实现农村工作指导员沉得下、融得进、干得好。

  以精准化的选派,提升主体嵌入的适配性。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2012年浙江省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的若干意见》。同年,平阳县也出台了《关于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办法》,规定由县管的后备干部、优秀的年轻干部来任农村工作指导员。为提高主体嵌入的适配性,在选派原则上,一方面根据干部的专业、性格、岗位等方面的特点,通过借助干部的自我评估,建立起干部的综合信息系统;另一方面,通过梳理各村的基本情况,双向考虑选派的干部,实现从初期的“单向选派”向“双向互选”的转变,提升选派人员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形成党建干部进弱村、经济干部进穷村、政法干部进乱村的派驻规律。

  以精细化的管理,提升机制嵌入的规范性。农村工作指导员作为一种党政资源,通过政治动员的运作方式,嵌入到乡村治理中,并呈现以下特点:一在角色的定位上,要求扮演好党建的指导员、政策的宣传员、民情的调研员、项目的服务员、建设的监督员、问题的调解员“六大员”的角色:二在日常的管理上,要求做到每日在村里办公、每周记驻村日记、每月开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例会、每季履职情况考核、每年开民主评议的“五个一”制度:三在履职的常态化上,要做到村里中心工作任务必到、村里突发事件必到、村里解决重要问题必到、村里布置重要工作必到、村里召开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必到的“五必到”制度:四在考核的激励上,为体现鲜明的群众导向性,规定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要占60分、群众测评要占30分、专项考察仅占10分,并把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以精心化的指导,提升资源嵌入的有效性。首先,在人力资源的嵌入方面,针对当前农村发展需求的多元化,建立起系统化的培训体系,定期进行相关能力的培训。推行“导师传帮带”制度,通过示范引领、实践指导等形式提高下派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其次,在行政资源的嵌入方面,要求各乡镇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派出单位要在物力财力、时间精力等方面充分保障派出干部的需求,并以村级、镇级、县级的民情分析会为载体,采用线上和线下的形式,形成小的事情由村民自己解决、大的事情由乡镇与部门协商解决、难办的事情由县领导负责解决的“三闭环”机制。第三,在财力物力的嵌入方面,以做好“六大员”的角色为抓手,落实好惠民的“三农”政策,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

  以精优化的机制,强化组织嵌入的统领性。为了促进党政干部驻村能够当好“六大员”的角色,在县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对下派驻村的干部进行统一管理,以刚性化的考核、人性化的关爱,增强下派干部的工作活力,以党组织在基层政权的统领性引领乡村的共建共享共富。

  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发展路径

  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嵌入的制度创新,要实现村级不同治理主体间的良性互动,需要以融合治理的方式,通过强化对目标、资源、机制的融合,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同发展。

  强化对目标的融合,引领乡村的全面振兴。由于农村工作指导员所担任角色的多重性,在乡村治理场域中往往会出现因其角色扮演不同导致与治理目标的背离,降低工作的实效,这就要求下派干部在驻村过程中要不断强化不同治理主体目标的相互融合,要将不同治理主体的目标进行梳理,将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进行排序,确定好各项目标的轻重缓急程度,引导与平衡好各方的利益关系,推动多元治理主体对政治目标、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的实现。

  强化对资源的融合,推进乡村的全面振兴。乡村振兴需要依靠政策、资金、人才等各种资源的大量下乡,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作为政府的一种政治资源,一定要用好下派驻村干部的个人及单位的特有资源,强化体制内资源的相互联动,在对扶持资金的引入、项目政策的争取中尽可能地发挥最大作用。下派驻村干部作为资源互动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要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做好统筹与平衡,运用好“筑巢引凤”和“借鸡生蛋”的本领,充分挖掘好资本与能人的力量,提高资源的吸附能力,以政府资源的嵌入吸引市场和社会资源的加入,强化不同资源之间的合作,并做好规范与引导,避免发生因市场的趋利性而造成对村民利益的侵占。

  强化对机制的融合,推进乡村治理的现代化。作为以党政力量强制性嵌入乡村治理的一项创新,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以形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目标的。在自治层面,驻村干部要有“授人以渔”的本领,而不仅仅是“授人以鱼”;要担任“指路人”的角色,而不是“跑腿工”;要从事“政务官”的职责,而不是“事务官”的身份,这样才能使村民真正成为现代乡村治理场域的中心。在法治层面,在规范村民自治程序的同时,还要创新村民的自治方法、提升村民的法治能力与水平,并借助网格化基层治理平台的优势,逐步消除乡村治理的“难点”和“堵点”。在德治层面,要充分发挥好村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唤醒和培育乡村失落已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重塑乡土文化,以文化赋能乡村迈向共同富裕。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