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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共享医疗信息 激发卫健事业新质生产力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来源:温州日报

  蔡彬彬 吕元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当前,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提供了关键动力和战略抓手。

  医疗信息共享和新质生产力相辅相成

  医疗信息共享指的是通过建立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通和共享。新质生产力代表着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先进生产力,它在医疗健康领域体现为技术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包括人工智能、建立医疗大数据、大数据智能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的应用,这些技术可以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医疗服务的个性化和精准化水平。

  目前,温州以一体化打造“健康大脑”平台为契机,已打通全市739家公立医疗机构信息数据,共享患者诊断信息,已在全市建立676万条个人健康档案,上线“健康云检”“温心在线”“数字家医”等系统应用,覆盖医学检查服务、线上心理健康服务、家庭医生服务等领域。

  医疗信息共享和新质生产力相互促进,彼此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推动着医疗健康领域的创新和发展。通过医疗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可以更好地获取和利用大数据,从而开展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发现新的医疗趋势、模式和治疗方法。这种数据驱动的创新不仅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可以帮助医疗从业者更好地理解患者的健康需求,并根据需求调整和改进医疗服务。同时,新质生产力的不断涌现也为医疗信息共享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机会。例如,基于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的医疗影像诊断系统可以通过共享大量的医疗影像数据进行训练,从而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速度。

  保护个人隐私在医疗数据共享中的重要性

  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其数据的变现价值也相对较高,相比于普通的数据,医疗数据包含了更多的个人敏感隐私信息。大数据共享流通主要经历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脱敏、数据访问传输等环节,一旦泄露会危害病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未经授权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不仅触犯《民法典》对于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也触犯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个人信息权利的规定,甚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规定,我们可以得知,若已经对个人信息采取技术手段处理使得该信息无法识别到特定个人后,即去识别化后,对该信息的处理则无需经过被收集者的同意。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规定,“去识别化”是指经过处理后的个人信息,在不借助第三方因素的情况下已经达到无法精准识别特定信息主体的程度。但是医疗大数据时代信息高度整合,只要给的信息足够多,总能通过数据信息之间的关联性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在大数据时代,即使匿名处理了数据,个人隐私依然可能受到侵害,这一点可以从美国视频公司Netflix的事件中得到佐证,Netflix公开了上亿条匿名化的电影评论数据,但德州大学研究人员通过简单的处理方法就成功将这些数据与具体用户关联起来。这表明即使数据经过匿名处理,也存在被重新识别的风险。

  依法合规实现信息安全共享与服务质量提升

  为规范医疗数据在大数据平台的上传、使用和管理,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合法正当、权责一致、目的明确、最小够用”原则,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信息匿名化处理,对个人信息分级管理。根据《信息安全技术健康医疗数据安全指南》,我国将个人健康医疗信息划分为5级,针对不同类别的个人信息设计不同的保护标准,可采用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访问控制、入侵防范等技术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信息的匿名化处理技术,使信息能够更广泛地被应用产生更高的价值。

  二是规范个人信息收集,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避免重复采集。

  三是采取知情同意模式,加强权力限制。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清晰简洁明了告知同意内容,确保信息主体对信息使用情况了然于心,如果信息主体不愿意继续参与信息处理活动时候可随时撤回同意。对于敏感信息处理主体,应限制权力,严格审查其处理信息是否符合为了科学研究、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情形之要求。

  四是加强医疗共享数据应用,激发新质生产力。采用通用的医疗信息交换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来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确保医疗病历数据在上传到大数据平台之前进行标准化处理,达到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加强数据清洗和质量控制,确保大数据平台具有良好的数据集成和互操作性,与不同来源的医疗数据进行集成和交互。建立医疗共享大数据平台,实现全面的数据分析和洞察。利用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分析和挖掘功能,对上传的医疗病历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潜在的模式、趋势和关联,为医疗决策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支持,优化治疗方案和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作者单位:温州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