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温州市重点文化企业、成长型文化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海经区组宣部、温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更好地激发各地各单位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温州市重点文化企业、第四批成长型文化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3年11月2日-11月12日。
二、具体要求
按照《2023-2024年度温州市重点文化企业推荐要求》、《第四批温州市成长型文化企业推荐要求》,面向全市组织推荐。
三、推荐方式
各县(市、区)辖区内企业由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向市委宣传部推荐。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推荐资料汇总后于11月13日前将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文化改革发展办公室)。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夏晓腊、徐文建,电话:88966229,88966085,电子邮箱:wzwhc2010@126.com。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文化产业促进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