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2023—2025年)扶持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及要求
1.申报主体:产业引领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符合《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3〕13号)里规定的享受奖补资金资格条件。
政策保障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属地宣传部门和财政部门。
2.申报要求:产业引领类项目需已立项或启动,具备实施条件,并在3年内基本完成。政策保障类项目应当聚焦特色、突出重点、注重效益。
二、扶持重点及方式
项目需围绕温州打造时尚设计之都、工艺美术之都、休闲旅游之都、文化智造之城、数字文产之城、版权示范之城(三都三城),重点支持纳入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行业,着力推动以下产业集聚发展:
1.创意设计产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广告设计等产业,因地制宜培育生产性设计服务集群;鼓励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开展设计创新项目,以设计引领和赋能产业发展;
2.重大平台发展: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功能区、特色街区和特色文创空间建设以及有助于促进区域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发展的产业孵化、版权交易、研究咨询等服务平台建设;
3.文化旅游产业:鼓励依托“瓯系列”“古系列”“名系列”文化资源,提炼温州特有文化元素,培育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文旅融合新业态;支持实施文旅融合“标志性”IP和金名片培育工程;
4.传统经典产业:支持瓯塑、瓯绣、瓯窑、黄杨木雕、石雕等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打造一批区域文化品牌;支持推动文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塑制笔、印刷包装、教玩具、商务礼品、工艺礼品等特色优势制造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制造企业、基地和平台;
5.数字文化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数字音乐、网络文学、影视动漫、媒体融合、数字文娱、网络视听、数字影像等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
6.“文化+”消费产业:支持文化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赛事经济、演艺经济、夜间经济等文旅体商融合新业态;支持挖掘“生活美学”消费新理念,围绕“景区+”“公园+”“剧场+”“厂房+”“社区+”“街区+”等模式,打造多主体、多类型、多层次共同繁荣的文化“消费微场景”;
7.重点文化企业培育:支持优质文化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培育一批成长型文化企业;创新文化金融服务,支持拓展文化企业融资渠道。
资金通过竞争性遴选,在全市范围择优选择10个左右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给予扶持,扶持周期为2023—2025年,原则上每年每个项目补助最高300万元,其中产业引领类项目年度补助(包括各类政策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扶持周期内年均投资额的40%。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本次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应于8月27日前在温州市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为http://reward.wenzhou.gov.cn)提交申请。
2.县级初审:县(市、区)委宣传部联合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属地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交不多于3个重点项目参与竞争。
3.市级评审:市委宣传部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开展竞争性评审,择优选取10个左右项目给予扶持。
四、申报材料
1.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清单;
2.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2023—2025年)产业引领类项目申报书或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2023—2025年)政策保障类项目申报书;
3.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项目方认为可提交的材料。
五、联系方式
温州市委宣传部:0577-88966235
温州市财政局:0577-88523968
鹿城区委宣传部:0577-88030181
龙湾区委宣传部:0577-86968109
瓯海区委宣传部:0577-88520124
洞头区委宣传部:0577-56728015
乐清市委宣传部:0577-61880890
瑞安市委宣传部:0577-65812868
永嘉县委宣传部:0577-67952725
文成县委宣传部:0577-67817792
平阳县委宣传部:0577-58116158
泰顺县委宣传部:0577-67569035
苍南县委宣传部:0577-68881263
龙港市委宣传部:0577-68626275
2.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2023—2025年)产业引领类项目申报书
3.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资金(2023—2025年)政策保障类项目申报书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