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索】试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结合的意义
所谓评聘结合,是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与单位现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余数相挂钩;获评所申报的等级职称后,就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我市自2017年实行评聘结合政策以来,总体上是顺利的。但也有一些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还不理解,每年市“两会”上也常有代表委员就此提出意见建议。笔者试从以下几方面谈一谈。
评聘结合政策形成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职称制度经历了由职务到学衔、学衔到职务、职务到资格的演变过程。从方式上讲,经历了任命、评定、聘任,以及聘任与职业资格双轨运行几个阶段。1979年12月,当时的科技干部局在《关于做好科技干部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技术职称是衡量科技人员的技术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评定不应限制年限和晋升比例”。职称评聘分开政策自此开启。
1983年,针对当时职称评定中出现的不从事与职称相关工作的人也获得职称、评上职称的人未被聘到相应岗位等乱象,国家启动全面整顿。198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明确“改革的中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1990年的《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强调,“开展经常性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必须在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础上进行。”2000年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则提出,“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
2017年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我省在当年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从2017年度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正式开始在全省事业单位中执行评聘结合政策。评聘结合,是在全面整顿总结评聘分开政策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一项制度。
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
按照职称整顿的结果和政策设计路线,我省于1998年印发了《浙江省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试行意见》和《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在2000年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中提出,要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再次要求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006年,原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根据人才“金字塔”模型和梯次结构理论,专业技术岗位按高、中、初级资格结构进行分配,在每一级中又设置3至4个小级别,这也是目前在执行的政策。在以后的政策文件中,都强调对事业单位要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正在推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和即将进行的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改革,三者有相似之处。全国各省市也都按照国家政策调控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了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并在管辖区内进行推行。既然有明确的量化规范,自然就不能在超越规定的岗位数内进行人员评聘。否则岗位管理就失去了意义。
评聘结合有利于激发创新创业潜能
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都提出要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并且竞聘上岗要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采取适合有效的方式,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择优聘用。通过竞聘上岗,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实现能上能下。通过制度创新和配套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建立起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按岗考核、岗变薪变的用人机制。可见,改革从一开始就贯穿着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潜能和激活事业单位活力的理念。
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写进《党章》。人力资源作为最重要的一种资源,通过市场进行配置也是必不可少的。改革就是对资源的再调整,目的是激发市场活力。人员的适当流动,不仅能够更大限度地盘活人才资源,腾出空间补充新鲜血液,而且更能促进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为了打通人员流动的障碍,2019年,国家出台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市场配置到社会最需要的行业领域和单位,配置到能够发挥自己专长、有利于施展才华的地方和岗位。在流动方式上,也创设了公开招聘、公开选调、交流调动、解聘等多种。事实上,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实施岗位管理,实行评聘结合,就是倒逼大家更加勤奋,促进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防止事业单位人浮于事、吃大锅饭和一潭死水,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作为事业单位,一方面要严格落实职称评聘和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岗位管理工作。根据单位职能,科学设岗,合理用岗,择优推荐聘用。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人员竞聘上岗等制度机制,为各类人员创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要建立竞聘工作小组,采取职称申报竞聘推荐和职务聘任竞聘推荐相结合;实现“能者上”和“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工作机制。对条件相近的人员多、单位岗位受限的,要鼓励和帮助人员交流,促进事业单位建设和人员发展。
张海彦
作者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