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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促进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来源:温州日报

  我国水资源较为紧缺,人均占有水资源不足2200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地处东南沿海的温州比国家平均水平还要低,据2019年水资源公报统计,温州人均占有水资源仅1570立方米。伴随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供水需求保障压力持续增大。坚持节水优先,开源节流并举,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水资源保障,成为一道必须重视解决的民生课题。

  温州城市节水发展简要历程

  我市的城市节水工作与国家节水发展形势是一脉相承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内城市缺水问题不断显现,基础设施短缺与资源短缺并存。1988年,建设部出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城市节水步入正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市在原温州市市政公用局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后因城建体制改革撤销),开展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履行城市节水宣传发动、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等职能。进入20世纪90年代,城市发展面临水少和水脏的问题,形成了开源、节流和治污并行的管理策略。2002年底,原温州市市政园林局设立温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后更名为温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城市节水管理职能并入该中心。2003年,浙江省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政策文件被废止(后省里明确,我省各地结合实际于2012年起逐步恢复征收政策),我市自2003年至2018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一度停滞。

  2018年以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启动节水型城市创建,逐步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到2019年底,我市出台了《温州市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温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完成节水技改项目156个,年节水量达89.6万立方米;加强计划用水管理,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覆盖率达到90%以上,恢复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市区日供水能力达150万吨,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市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96.6万吨,再生水日处理能力17万吨;创成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169家,推动全社会节水。2020年11月,我市通过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城市节水工作迈出新步伐。

  城市节水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是城市节水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目前,温州市本级已明确城市节水主管部门(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节水任务,日常具体工作由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温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内设节水科)承担。但是,各县(市、区)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和城市节水职能任务各不相同,县(市、区)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还没有很好承接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具体任务。

  二是全社会节水认识还有待提高。随着城市节水工作深入,以及推行城镇供水水价阶梯式计量,全社会对城市节水的重要性和配合度切实提升。但也有部分社会群体认为温州水系发达、水量丰富,而且水是可再生资源,因而对水资源的珍视程度不够;个别企事业单位对自身长期存在的管网漏损以及节水措施落实不力问题熟视无睹,大耗水和水资源浪费问题比较突出。节水型企业、单位及小区的创建覆盖面还比较狭窄,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是城市计划用水(定额)管理有待加强。我市城市计划用水(定额)管理于2018年恢复,相关匹配政策还不健全,一些节水奖励政策还没落地;加之一些非居民用水户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对一些计划用水户还没有建立稳定的联系机制。

  四是城市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节水设施是促进城市节水的基础保障。国家城市节水管理规定,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目前来看,我市一些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审核仅停留在方案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及验收阶段未开展,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五是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不高。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是补给城市供水的重要措施。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规定,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包括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苦咸水等)利用率要大于20%,而我市目前利用率不足10%,明显偏低。再生水利用工程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是重要工程措施,我市推广实施力度还不够。

  推进城市节水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是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国家和省节水行动的任务要求,也是抓好城市节水的重要载体。温州必须乘势而上,以2022年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为目标,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标准,抓紧出台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攻坚方案,倒排实施计划,强化创建措施,明确创建任务和责任主体,指导推动落实各项创建攻坚任务。

  二是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在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设立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可与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切实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督管理。同时,顺应城市管理扁平化、属地化的原则,推动城市节水管理向县(市、区)和镇街下沉,明确承接管理机构和职能任务。同时,将城市节水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切实增强基层加强城市节水的主动性责任感。

  三是重视节水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在基本建设程序相关环节加强节水设计、建设和验收把关,在民用建筑、工业、服务业以及城市市政公用等领域,持续完善城市节水基础设施。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再生水利用工程配套,提高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率。

  四是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完善政策配套,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城市节水奖惩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推进城市节水,加大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力度,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编制《温州市用水定额》,对符合定额管理的用户,逐步从计划用水向定额用水转变。

  五是引导全社会节水爱水。全市各级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充分运用有效载体,加强节水宣传,增强全民节水爱水和合理用水意识。持续推动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创建,扩大创建覆盖面,引导各行业自觉落实节水措施。加强节水器具市场准入和源头管控,落实节水型器具在销售和使用环节“两个100%”的要求。

  张学爱

  作者单位:温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