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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强化引领筑牢防线 提升统计法治效能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 来源:温州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关于统计改革和加强统计调查法治工作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党的十九大要求完善统计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统计监督写入全会《决定》,统计法治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新的气象、新的担当。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将坚守为国调查精神,秉持法治思维,坚决扛起中央赋予的新使命,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引领、规范、监督作用,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奋力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工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强化思想引领推进普法效能提升

  构建联动“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持久抓好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基层统计机构人员、辅助调查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对内把学法普法作为统计干部必修课,作为执法人员的主题课,厚植法治理念,引导统计干部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统计调查工作各个环节。对外开展多元化精准普法,编制“普法清单”,根据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菜单式”普法,真正实现普法精准供给。以网络为依托,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持续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普法,实现普法渠道的“零间隔”、普法过程的“零距离”。创新探索普法宣传的有效途径,通过制作法治微视频、普法志愿者队伍、“流动普法”等特色化普法方式,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到机关、企业、社区、居民户,努力实现统计知识“满视野”、普法对象“全覆盖”。

  筑牢制度防线推进数据质量防控

  完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建立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严密责任体系,强化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通过制度规范数据生产各个环节,强化制约和监督,让统计造假无处遁形。健全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监管机制,优化原始数据审核规则,完善全队全专业质量审核评估办法,探索多指标综合评价办法,增强对调查数据的监督把控能力,推动防假惩假关口前移。完善统计违法发现和核查机制,在门户网站等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核实和处理。探索推进统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从统计信用制度、机制和文化建设入手,强化统计信用采集、认定和应用工作,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单位和统计人员自觉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法。

  高悬法治利剑推进执法高效常态

  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把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常规数据质量检查紧密结合,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拓宽执法监督的路径,开展市县联合执法,强化纪检监督的提前介入,发挥监督合力做好防假惩假工作。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健全统计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高效公正。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联合专业力量突破执法人员跨专业执法瓶颈,培养全能型执法人员,强化实战技能锻炼,打造行为规范、业务精通、技巧娴熟的统计执法队伍。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查实必惩。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程宗迪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