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 开启退役军人事务新征程
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于11月11日公布,立即引起广大退役和现役军人的广泛关注。如果说颁布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上半篇章”,那么强有力地贯彻落实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就是“下半篇章”。作为党领导下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门,我们将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大力激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为温州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贡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力量。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要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我们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年”,开展“最美”系列选树活动,今年选树市级“最美退役军人”100名、“最美拥军人物”20名、“最佳退役军人服务”20名,召开“最美温州人·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并开展巡回报告、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等宣传先进事迹。同时,动员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入市委市政府“奋战1161、奋进2020”工作热潮,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温州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要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我们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一六三”创建模式,通过做强一个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入伍、服役、退役、就业、优待和退出六大提升,明晰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三方面重要职责,推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打造温州样板。特别是以政府数据化转型为依托,全面整合公共数据资源,推进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对于多个部门掌握的退役军人养老、社保、医保、低保、工商注册、人员亡故等相关数据,由退役军人大数据平台批量导入、实时监测、多维分析,实现数据管理、决策和创新。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我们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全面开展“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深入推进“一十百千”示范工程,1个市级中心、12个县级中心、151个乡镇(街道)服务站、1218个村(社区)服务站创成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做到以“站”联心、以“站”育人、以“站”固基、以“站”强军。结合温州民营企业众多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非公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全市挂牌107家非公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到“党建引领添合力、企业发展添助力、政府激励添动力、平台搭建添活力”,为温州“两个健康”添砖加瓦。
《退役军人保障法》坚持把稳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我们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提质升级”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推进“阳光安置”,安置满意率100%。深入推进“十百千万”计划,搭建14个创业创新平台,定向招录122名优秀退役军人进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推荐1567名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退役军人继续教育1万余人次,确保优秀退役军人从部队到社会的平稳过渡。切实发挥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作用,持续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创业创新大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质优多元的服务。
《退役军人保障法》指出,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作为退役军人的“娘家人”,我们在全系统推行“尊崇工作法”,切实做到热心搞服务、用心做解释、诚心办实事、贴心送温暖、尽心解难事,把退役军人当家人、把来信当家书、把退役军人的事情当家事,像关心亲人那样去关心退役军人,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和方式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切实发挥我市各级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作用,实施服务保障帮扶兜底行动,对全市特困退役军人及“三属”开展帮扶援助,确保“高水平小康路上退役军人一个都不能掉队、现役军人家庭一户都不能少”。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