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召开“践行公筷新风尚 养成文明好习惯”新闻发布会
3月30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践行公筷新风尚养成文明好习惯”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徐伟中,市文明办、市文明中心副主任余庆,市商务局副局长戴文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清秀,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蒋贤高参加发布会并作解答。
徐伟中介绍,近段时间,全市侧重倡导养成与预防疾病、保障身体健康相关的文明好习惯,特别是在“文明就餐”方面,开展了以“长者先动筷公筷来夹菜”为主题的“公筷行动”。同时,推动出台了《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温州地方标准,将于4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据悉,《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开展“践行公筷新风尚,养成文明好习惯”实践活动的阶段性成果。
徐伟中介绍,在疫情期间,全市努力推动“公筷行动”从餐饮行业向家庭延伸。市文明办和市妇联牵头全市各地11个全国、省、市级文明家庭,联名发出《关于在全市推行“公筷公勺进家庭”的倡议书》,动员每个家庭做文明用餐的推动者、践行者和传播者。
在复工复产阶段,努力推动复产企业、复工星级酒店等使用公筷公勺或实行分餐制,大力引导、推动“公筷行动”落地落细,使越来越多的人群养成使用公筷公勺的文明用餐好习惯。
关于规定
公勺勺柄长度应明显大于自用勺
公筷公勺的颜色应明显区别于自用筷自用勺的颜色
新出台的《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具体有哪些规范内容?对此王清秀作出了解答。他说,《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温州地方标准对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各类用餐场所公筷公勺的制作、配置、消毒、宣传等内容做了规定。
其中,大家比较关心的公筷公勺外观要求,本标准规定公筷的长度、大端直径或宽度应明显大于自用筷;公勺勺柄长度应明显大于自用勺;公筷公勺的颜色应明显区别于自用筷自用勺的颜色。公筷的粗端宜标有“公筷”字样,公勺的勺柄处宜标有“公勺”字样,可以在公筷上印(烫)推广使用公筷的宣传语。
对于餐饮服务单位,本标准要求应根据其规模和方式,配备能够满足就餐者使用的足够数量的公筷公勺,存放在工作台的专用区域或专用抽屉中,并设置明显标识。
此外,火锅或须在餐桌上熟制的菜品,应另外提供生料专用的公筷公勺。
对于摆台方式,本标准要求每道菜品上桌后,在菜品盛器内或其右侧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供就餐者取用。
餐饮服务人员应在每道菜品上桌的同时,在菜品盛器内或其右侧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供就餐者取用,即“一菜一公筷(公勺)”。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可为每位就餐者提供一套公筷公勺和一套自用筷自用勺,即“一人双筷勺”。若同桌共餐人数在20人以上(含20人)时,宜实行派菜分位服务。
关于落实
组织行业协会学习《公筷使用管理规范》
打造一批具有瓯越文化特色的公筷公勺
《公筷使用管理规范》颁布后,商务局将如何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来落实使用规范?戴文虎说,《公筷使用管理规范》颁布实施后,将按照标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同时,他们还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推动公筷公勺成为餐饮业的行业经营规范。组织行业协会认真学习《公筷使用管理规范》温州地方标准,督促会员单位对其服务人员进行公筷公勺服务的宣传和培训。
我市还将在全市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打造一批推行公筷公勺示范点,鼓励创新制作具有瓯越文化特色的公筷公勺,展示良好的行业形象。
关于行动
6月前提升家庭“公筷公勺”配备率
对不按要求提供公筷公勺的餐饮酒店进行曝光
谈及《温州市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颁布后的全覆盖、全落地,余庆说,市文明办已经制定了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将“公筷公勺”配备和分餐制的全落地,由现在已复工的宾馆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餐厅食堂,延伸至所有公共餐饮场所,力争复工一家,落实一家;我们的第二个目标是,今年6月份前要进一步提升家庭“公筷公勺”的配备率,让使用公筷公勺真正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
目前,市文明办为已复工的餐饮酒店制作了3000个“使用公筷公勺”的餐桌提示牌,印制了5万余张餐桌贴,并且发动县(市、区)文明办同步推进、全面推广普及。我们还将印制10万册《温州市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送餐饮酒店、送机关企业、送社区小区,打通群众知晓“最后一公里”,推动《温州市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落地落实。
《温州市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能任务。同时,市文明办也将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媒体探访、食客举报等手段,对不按要求提供公筷公勺、不设置相关提示内容的餐饮酒店进行曝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庄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