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数字创意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数字创意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9年7月19-31日。
二、具体要求
按照2019年度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数字创意企业推荐要求,以及《温州市文化创意街区创建规范(试行)》(温宣通〔2017〕74号)组织推荐(详见附件)。
三、推荐方式
各县(市、区)辖区内园区、街区、企业由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向市委宣传部推荐,市级相关单位直属单位由该市级单位向市委宣传部推荐。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推荐资料汇总后于7月31日前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本通知中涉及的《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推荐表》、《温州市文化创意街区推荐表》、《温州市重点文化企业推荐表》请至温州宣传网(http://www.wzxc.gov.cn)下载。
2.数字创意企业推荐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
3.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夏晓腊,电话:88966227,88966289(传真)13566170098,电子邮箱:wzwhc2010@126.com。
1.2019年度温州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推荐要求
2.2019年度温州市文化创意街区推荐要求
3.2019年度温州市重点文化企业推荐要求
4.2019年度温州市重点数字创意企业推荐要求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