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市“治水剿劣第一线——最美治水人”寻访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治水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剿灭劣V类水系列重要会议和《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全市“走进治水剿劣第一线”宣传工作“六大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治水办、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决定面向战斗在治水一线的干部群众,选树宣传一批担当尽责、群众公认、事迹突出的河长、督查长、警长、保洁员、志愿者等“最美治水人”,营造人人学习最美、人人争做最美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发掘、选树、宣传一批最感人、群众最认同的最美治水先进典型,进一步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典型的正能量激励和带动全民参与共建美丽浙南水乡。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开始至2017年12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治水办、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温州都市报、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
四、推荐范围
“最美治水人”推荐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皆可推荐:
1、战斗在治水一线,在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大领域开拓创新,有显著成绩的;
2、积极参与“清三河”整治和巩固提升工作的;
3、在劣V类水剿灭战中发挥积极作用的;
4、认真履职的各级河长、治水督查长、治水警长、治水专家、保洁员及志愿者团体或个人,以及在治水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治水办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每个月20日前推荐2名候选人(含先进群体);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名额不限(各地各单位推荐需经被推荐人本人同意,并主动配合媒体做好采访宣传工作,同时需征求纪检、综治、环保<有无企业污染问题>、住建(或城管)<有无违章建筑问题>、计生等部门审查意见)。
2、宣传报道。此次“最美治水人”宣传报道将作为评选表彰的前置条件,即市级媒体报道1条计1分、省级媒体报道1条计3分、中央媒体报道计5分。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素材;另一方面,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治水剿劣第一线——最美治水人”专栏专题,深入基层寻访“最美治水人”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新闻报道、人物故事、报告文学、纪录片等形式进行集中刊播。
3、组织评定。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地推荐和媒体报道情况,每个月月底确定10-15名“最美治水人”候选对象,并将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刊登,接受社会监督。
推荐申报表可通过温州宣传网和温州水利网下载,填写后发送liqw@wendu.cn。推荐时,需将与治水有关的工作场景照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各1张,以及有关单位审核意见一并报送。为方便工作联系和沟通,请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治水办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联络员,并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最美治水人联络员群”。(市委宣传部联系人:杨邦月,联系电话:88966269;市治水办联系人:曾焕松,联系电话:13806813700;温州都市报联系人:李奇武,联系电话:13605770872;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联系人:董倩倩,联系电话:15057707392。)
六、结果运用
“最美治水人”评选出后,主办单位将统一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根据评选进度,拟定9月份组建“最美治水人”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全市各地及有关学校、文化礼堂、企业作巡回报告。同时,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情况,还将评出若干组织奖。
附件:温州市“治水剿劣第一线——最美治水人”评选推荐表(点击下载)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治水办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
温州广电传媒集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