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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文艺界大腕请注意!省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开始申报啦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来源:温州宣传网

  日前,记者从市委宣传部得知,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第十二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我市范围内各文艺创作生产单位或个人,可按省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的选题要求和申报条件,向温州市委宣传部文艺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

  选题要求

  据了解,申报项目选题需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建军90周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突出中国梦主题,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充分利用浙江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策划开掘浙江本土题材,表现敢为人先、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浙江精神。

  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类别包括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漫、舞台艺术(戏剧、交响乐、组歌等)、文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等)、文艺理论评论等七大类。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类别的申报扶持项目已在我省备案,完成剧本或分集大纲,未正式公映或播出;

  动画片类别的申报扶持项目已在我省备案,未正式播出;

  舞台艺术类别的申报扶持项目已完成剧本或大纲,未公开演出;

  文学类别的申报扶持项目已完成创作大纲或全部书稿20%及以上的章节,未正式出版;

  文艺理论评论类别的申报扶持项目提供详细研究方案。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材料需包括《浙江省文化精品扶持工重点项目立项申报表》(可在http://www.wzxc.gov.cn温州宣传网下载)、内容大纲、项目策划书(文艺理论评论研究方案)等书面材料一式13份,有剧本的需提供剧本3份,并同时提交刻有全部申报材料的CD格式光盘2份,动漫类申报项目还需附DVD格式片花4份,已在我省立项的影视剧项目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份。

  注:合作项目要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立项权、全国奖项申报权)归属于浙江。

  寄送材料投递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一号楼市委宣传部文艺处1416室,

  邮编:325009

  联系人:王薏

  电话:88966265

  电子邮箱:wzwyc2016@126.com

  具体申报项目要求、递交方式以及申报表下载请登录温州宣传网(www.wzx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