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拆大整的法治观察
只有置身浙江温州,才有可能真切地感受到一场大拆大整给这座城市带来的影响与变化:脏乱差随市区38个城中村拆迁改造成为历史,全市4万余家低小散“四无”企业随近千万平方米违法建筑拆除退出舞台,两万余户危机四伏的危旧房被一一腾空、拆除……
短短3个月,大拆大整已撬动困扰温州发展的多年难题,开始推动经济转型、城市升级。从法治角度观察,《法制日报》记者发现,法治也是生产力,只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把法治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方式,遵循法定程序,尊重公民权利,全力推进法律实施,诸如拆迁拆违这类重大的社会改造工程,也可以做到以人为本、和谐平稳、互利共赢、共同进步。
大拆大整也是法治赶考
2016年,在温州历史上是个特殊的年份,两件大事让温州人印象深刻——
10月10日凌晨,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中央涂村4间农房倒塌,22名租住的外来务工者睡梦中遇难身亡。
10月17日,温州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势头之猛,前所未有。
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发祥地,30多年来,温州人敢于创新改革,凭勤劳聪慧致富,创造了发展市场经济的“温州模式”。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温州也累积了大量深层次的矛盾难题:一些传统企业仍走劳动密集型老路子,低小散、利润微薄;“四无”企业东躲西藏,乱搭乱建,冒险作业,危机四伏;城中村合租转租造成治安混乱,藏污纳垢,污水横流……
“10·10”房塌事故就是多年来深层次矛盾的爆发。何去何从?温州站在了十字路口。
这是温州发展的一次关键抉择!浙江省委常委会研究批准了温州的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方案。
“不大破大立,没有出路;不加快转型,没有前途。必须坚决打破困扰温州发展的‘坛坛罐罐’。”在市县乡村四级干部两万人大会上,温州市委书记徐立毅指出,大拆大整是推进经济、城市和社会三大转型的“牛鼻子”,是系统性解决影响温州发展问题的“大手术”,要把它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作为社会治理的系统工程,温州的大拆大整远远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拆迁征收,而涵盖了八方面内容:危旧房治理改造、“四无”企业整治、违法建筑拆除、城中村改造、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整治、旧市场搬迁改造、双屿综合整治。
如此大动作,自然需要法律保障。温州市委的大拆大整方案特别强调,要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推动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推进。温州市长张耕说,大拆大整是一次经济、社会发展赶考,也是一次法治赶考,温州市各级政府和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如何,大拆大整是“试验田”和“试金石”。
依法征收签约率达到99%
在横渎村拆迁后的空地上,记者邂逅原村村民叶建华、叶振开。
67岁的叶建华一大家子12口人,原有5间楼房,签订征收拆迁协议时,他选择了原址安置,缴了450万元,两年后可分到数套房子,价值上千万元,除了自住,还可用于出租。叶建华说:“这次城中村改造政策真好,受益最大的是我们老百姓。”
“城中村改造,我们遵照市场经济规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对被拆除的农民房进行征收补偿,所有方案、程序全公之于众,早拆早得利,因此赢得了广泛支持。”温州市住建委主任周守权介绍,2016年,市区城中村改造涉及20943户,自愿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农户占99%以上。
对不服房屋征收决定或补偿方案的公民,温州市也确保行政相对人充分行使行政救济权利,3个月来,已收到这方面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均在依法办理中。
平等、自愿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温州的城中村改造实践再次证明,政府什么时候做到了真正尊重公民权利、遵循契约精神,什么时候就能赢得公民的信赖和支持。
法治的另一个含义是于法有据,同样的事情同样对待,公平、公开、公正。“10·10”房塌事故发生后,温州市痛定思痛,立即开展危旧房大排查,凡是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五个一律”,即一律发布危房公告、一律限期搬离、一律贴封条禁止出入、私自回迁入住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拆除。3个月,全市腾空、拆除危旧房两万余户,排除了一大批隐藏的“定时炸弹。”
举全市之力促法律实施
大拆大整给了温州市委、市政府一个重塑温州的历史机遇,举全市之力、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法律是制度,更是实践:是条文,更靠实施,从立法到执法,每个环节都离不开人的作用,需要执政者强势推动。
如何处置危旧房、违法建筑,如何规范企业发展,我国法律、法规早有明文规定,问题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认真落到实处。因此,从法律角度看,温州的大拆大整实际上也是一场党委、政府组织发动,举全市之力全力推进法律实施的专项行动。
在温州,把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小企业、小作坊、加工点简称为“四无”企业。“四无”企业冒险作业,乱排乱放,个人挣点小钱,出了问题社会买单,隐患危害极大却长期无法得到治理,原因是它与违法建筑、出租房、流动人口乱象相互牵扯、互为因果,牵一发而动全身。
温州市因此有针对性地把这四方面的整治作为系统工程来推进,把安监、环保、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执法人员集合在一起,适用各自领域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顶格执法。3个月累计联合执法10万人次,每天拆除违法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查封、关停、取缔“四无”企业43542家,整治出租房17万家,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486人。
“‘四无’企业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我区‘四无’企业达1.6万家,税收却只占1%,一天不整治,产业就一天难以脱胎换骨,干部群众就一天没有安全感。”瓯海区委书记娄绍光对记者说,3个月,该区取缔“四无”企业12290家,全区主要经济指标不降反升。
毋庸讳言,“四无”企业被整治后,一些小企业主减少了收入来源,一些外来务工者失去了工作岗位,温州的大拆大整因此也遭受质疑。但在记者看来,法律所追求的是社会公平正义,所保护的是公共利益和绝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大拆大整中,少部分人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利益受损,虽有历史原因,也应责任自负。
实际上,为解决这方面的矛盾,温州市一直在疏堵结合、积极为小企业生存发展寻找出路,一大探索创新之举是建设小微园。目前,全市已建成小微园70个、厂房面积1300万平方米,引得1600余家企业在此入驻,仅去年一年,就新增工业产值203亿元。
此次大拆大整,温州市根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职责,丑话说在前头,对责任不到位、推进不得力的,要依法依纪问责。此举不但让那些利欲熏心、目无法纪者望之怯步,更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基层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提供了制度激励动力。
瓯海区塘西村是2016年温州体量最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负责该村的责任区干部仅用134天便完成了908户签约、22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签、腾、拆、建”一气呵成,实现了当年启动、当年签约、当年腾空、当年拆除。
人都有趋利避害本能,如果妥协、合作、依法办事能带来好处而不是相反,人们一定会选择妥协、合作、依法办事而不是对立。从“要我拆”到“我要拆”,公民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和政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初衷就这样在法治坐标上达到了默契与融合。
3个月来,温州大拆大整拆出了新空间,整出了新面貌,带来了城市治理升级、产业转型升级、干部作风升级,也形成了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新秩序。难题虽已撬动,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距彻底破解,尚需要时日,需要担当,需要“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需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坚持。温州人一向敢为天下先,相信只要继续发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继续依法推进大拆大整,温州一定能闯出一条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路子。
法制日报记者陈东升
(原载于2017年1月21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