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南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瓯飞)认真开展学习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活动
潘超俊同志生前为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副教导员,工作区域为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区党委把“潘超俊精神”作为全区重要精神瑰宝,将弘扬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提升工作水平、促进赶超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高潮。
区级示范带动
12月28日,召开区党委会专题传达省委书记夏宝龙对潘超俊同志事迹的批示精神和市委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向潘超俊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研究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向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的活动。会议由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蓬勃主持,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指出,潘超俊同志在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任务极其繁重的形势下,坚决克服困难,为全区人民群众的平安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体现了公安警察的高尚职业道德。会议明确,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向潘超俊同志学习活动。为了充分表达对潘超俊同志的缅怀之情,区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潘超俊同志追悼会。为了弘扬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追授潘超俊同志“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人民好干部”称号。
公安系统密切联动
区公安分局于12月28日下午召开党委会专题组织学习潘超俊同志的先进事迹,传达了省、市、区有关重要部署精神;研究制定《开发区公安分局深入开展向潘超俊同志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交警五大队迅速启动,于12月29日中午召开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会,大队所有干部、民警、职工、协辅警参加学习会。会上,全体同志为潘超俊同志默哀一分钟,传达了省、市有关精神,相关同志表达了缅怀之情。2016年1月4日,五大队再次召开学习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大会,会议强调大家要“争做潘超俊式好民警”,发扬潘超俊同志精神。公安分局各机关部门、派出所扎实开展学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型的学习活动。截止目前,分局下属11个机关部门、派出所均开展了系列学习活动,形成了学习典型、崇尚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全面启动
区组织宣传部牵头制定学习潘超俊先进事迹活动方案,12月28日区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向潘超俊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温浙集开党〔2015〕53号)文件;同时,积极跟进全区各部门学习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全区各局(室)、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分别召开向潘超俊同志学习专题会议,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各街道也认真组织辖区内村居(社区)党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全区上下形成了学习潘超俊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