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 请用好认证微博这个“麦克风”
在“人人拥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浪潮席卷下,越来越多的媒体人开始接触并运用自媒体,不少媒体人对自己的微博、微信进行了实名认证。但是,在缺乏发布规范和流程把关的情况下,媒体人在应用这些自媒体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媒体人开设认证微博成常态
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快节奏高压力的工作状态使自媒体成为媒体人的虚拟休闲场所或第二工作室——除了书写个人心情、发布有趣的图片、与同行进行交流外,这里也成了寻找新闻线索、接受新闻爆料的重要渠道。目前,国内不少知名媒体人的微博影响力已经远远突破自媒体的量级,例如胡锡进的个人微博拥有441万粉丝,闾丘露薇的个人微博拥有351万粉丝,堪比一些主流媒体的受众数量。
归纳起来,媒体人使用实名认证微博的缘由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作个人感怀之用。“本微博发布内容仅为个人观点,与供职单位无涉”——浏览新浪微博,从中央到地方,都有媒体人在微博介绍栏如是表述。对于部分媒体人而言,微博仅仅是一个休闲娱乐场所,起到联络感情、张扬个性的作用,是在高节奏的生活下吐槽、喘息的放松方式。
二是作为收集新闻线索之用。从目前经过认证的媒体人微博来看,有些微博的昵称即为个人姓名,工作单位也会在首页表示清楚,并且标明工作部门和联系电话,俨然一张数码移动名片。一些因刚出道而缺乏新闻线索的年轻媒体人也常利用微博对线索明码标价,鼓励读者爆料。
相对于非实名微博,实名认证过的媒体人微博似乎更受普通民众的关注——一方面,普通民众将媒体从业人员视为社会精英,对新闻工作和新闻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另一方面,一些有诉求而苦于找不到申诉渠道的民众也开始转向媒体人的微博平台。
三是公私兼用,功能多样。更多的媒体人认证微博实则一微多用,在声称所发布观点与供职单位无关,撇清关系、规避责任的同时,又会发布新闻信息,寻找新闻线索,与爆料人沟通。此种微博可谓“挂羊头卖狗肉”,还是工作微博的一种。
部分媒体人管理微博的方式欠妥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挂着“与单位无涉”招牌肆意嬉笑怒骂的认证微博已经引起公众不满。媒体人之所以在民众间有影响力,甚至变成公信力的化身,实则依仗的是供职媒体的光环。虽然不少媒体人明确表示“言论系个人观点,与供职媒体无关”,但是或多或少,供职单位都会成为媒体人自身形象的一部分——这种影响往往是正面的;而媒体人在认证微博中的不合适表现,却往往会给供职单位的形象减分。
媒体官方微博在发布之初有编辑把关,即使出现不适言论,也有预防突发事件维护形象的应急策略,更有主编、总编等走到前台承当责任;而媒体人认证微博则往往缺乏发布规范和把关审核,更缺乏应急策略。
部分媒体人管理微博的方式有失妥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情绪化写作引发网络争端。今年2月21日,广东卫视知名主持人王牧笛陪女友去打点滴,因为护士连打四针才找准血管,他发微博称“我也想拿刀砍人”。当晚,王牧笛删除微博并公开道歉,但这则微博的负面影响并未就此消除。22日,中国医师协会公开谴责,要求广东卫视“责令其下课”。此后,王牧笛再发微博道歉,并希望通过此事,医患双方能多些理解和沟通。
因情绪化写作而引发纠纷的事情在媒体人微博中并非个案,女记者与吴法天微博骂战最后引至微博约架一事曾引发网友和媒体围观。笔者无法得知那些深陷骂战的人之所思所想,但是事后多数当事人都表示应该更冷静地处理问题,却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转发各式言论过于随意。2013年,不少所谓的微博“大V”们深陷传谣丑闻,背后有一个因素不该忽视,那就是成千上万次的转发量中,除了不明真相的普通民众,亦不乏媒体人的“贡献”——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谣言的嚣张气焰,扩大了谣言的传播范围。
随意转发并讨论敏感话题,也是媒体人管理微博的错误方式。对媒体人而言,新闻敏感很重要,抓到一个好话题,无疑可以在事业上更进一步。然而讨论敏感话题之前,一定要“大胆地接近,小心地求证”,做足功夫,谨慎发布——毕竟,敏感信息由声誉良好的新闻机构来发布,要比个人实名微博更具公信力;同时,新闻机构幕后强大的团队把关能力和掌控能力也是个人微博无法匹敌的。
如何管控媒体人认证微博
开设微博发布自己的所思所想,是每个人的权益,但是微博用户应该管好自己的“麦克风”,不能触及道德和法律底线——这是义务。
对个人实名认证微博进行管控是个复杂的问题,而将把关人引入媒体人实名认证微博,目前也缺乏实践案例。在此,笔者仅从个人经验对媒体人实名微博的管控提出不成熟的看法。
首先,仅对持证记者进行实名认证。目前,仍有一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处于无证上岗状态,这也使得新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控和必要的事故预防。为此,建议各微博运营商仅对持证记者进行认证,并与认证人及其所在单位签订电子诚信书,要求认证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供职单位规约,不得发表违反相关规定的不当言论,同时在首页明确标示其记者证注册号。
其次,加强认证效力,规范发布言行。新浪微博对媒体人微博进行实名认证时,一般会在首页标明其工作单位、姓名和职务。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实名认证是对媒体人身份的审核认证,如果媒体人以工作身份发布言论,则视同为发布新闻作品,发布者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再次,定期培训,培养慎独意识,加强法律素养。媒体人作为民众心目中的知识精英,有责任和义务对各种信息和言论进行甄别,并选择合适的渠道传播正确的内容,而不是打着“与工作单位无涉”的幌子在网上肆意嬉笑怒骂。因此,新闻单位应加强对采编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培训,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让新闻从业人员更知法懂法,具备“慎独”意识。
最后,设置诚信黑名单。微博运营商应对在认证微博中出现不适当言论的媒体人“禁言”,特别严重者可拉入黑名单;同时,这一信息要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联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