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温群组发〔2014〕2号各县(市、区)、市直属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9日
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为保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和市委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市委和市委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省领导和市委领导同志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
3、根据市委和市委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4、做好市委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5、筹备市委有关工作会议和市委领导小组会议。
6、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并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7、编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
8、做好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9、受市委和市委领导小组委托做好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督导组的汇报和联系工作。
10、完成市委和市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7个组,即综合一组、综合二组、宣传组、专题组、联络一组、联络二组、联络三组。
综合一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面上工作情况的综合,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会议的筹备,简报、专报的编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和保障,协助相关县(市、区)做好省领导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有关具体联络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二组:主要负责做好市委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有关会议的筹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组:主要负责宣传方案、学习计划、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及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题组:主要负责市委常委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调研课题的协调落实,省委督导组(省派县级督导组)和市委督导组的联络服务,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建立、制度成果的提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一组:主要负责指导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好联系单位活动开展的业务指导,做好所联系督导组的有关联络指导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二组:主要负责指导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好联系单位活动开展的业务指导,做好县(市、区)督导组的有关联络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市级功能区督导组的有关联络指导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络三组:主要负责指导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好联系单位活动开展的业务指导,做好所联系督导组的有关联络指导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办公室办公会议主要是传达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和领导小组有关指示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重要文稿。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2、文件运转制度。规范文件流程,妥善处理文件的接收、办理、起草、审核、呈批、缮印和归档等工作。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重要新闻稿件等,由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批、签发。严格控制简报编印及发放范围,确保简报质量及时效。
3、保密制度。认真落实有关保密要求,配备专用电脑、移动硬盘、U盘,涉密电脑不上网,涉密文件、资料统一保存,不得擅自将涉密电子设备送外维修。严禁将用于处理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严禁涉密计算机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及其它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将数据拷入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如确因工作需要,可使用刻录光盘的方式进行数据交换。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4、考勤制度。严格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建立完善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应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各组组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者,经各组组长同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综合一组汇总,年终交给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参考依据。
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