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温群组发〔2014〕1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
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9日
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需要,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市委提出建议。
2、加强对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
4、强化工作督导,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5、指导相关县(市、区)做好省领导联系点相关工作。
6、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重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
2、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省委、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
(2)听取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
(4)对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5、根据需要,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各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
四、调查研究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选择一个县(市、区)和一个机关单位作为联系点;其他成员结合各自所在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调研指导,并选择1个基层党组织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
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中共温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2月9日印发